我校与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共建“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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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校与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共建“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授牌仪式举行。大堰镇党委书记、文明委主任宋炳林,大堰镇党委委员、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梅宝明及我校师生代表等参加活动。活动上,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大堰镇有关负责人签署了共建“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并进行了授牌。随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王永红结合大堰镇的发展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题为到场人员作了现场教学。据了解,共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将“思政小课堂”“社会大课堂”的有机结合,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理解思政理论知识、培养自身实践能力。
(撰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永红;摄影:宣传部 沈诗媛;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臣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