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我校推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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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质量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近日,我校又创新推出“质量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宁波大红鹰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这一管理办法的推出,对于鼓励和支持全校教学单位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致力打造教学改革特区,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意义深远。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工作宗旨,具体规定了实验区项目的主题范围、申报与立项条件、政策与管理、项目验收等内容。

      管理办法中开宗明义写明,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旨在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努力形成学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全面提高我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新思路、新经验和新方法,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做法与创新成果。

      管理办法规定,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简称实验区项目)的主题范围为: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而进行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或应用性课程建设的改革实践;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的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突出学生应用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突出特色人才培养的综合性教学实验班改革实践,以及其他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关的综合性、创新性改革实践。

      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条件也作了规定,创新实验区项目一般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进行申报,特色人才培养的综合性教学实验班项目或其他跨学院组成的创新实践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在选题上,应紧扣当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创新;突出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要求改革力度大,对原有模式突破明显;实验载体要求选择得当科学,紧密结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重点发展方向,覆盖面较大,便于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上,要求有明确的目标,且符合学校整体人才培养办学定位;改革思路须清晰,改革方案能充分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特色鲜明,操作性强。同时,对项目基础也提出了要求:申报项目的改革方案特色鲜明、创新性强,并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已进行了较充分的调研论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所在单位领导重视,制订了详细的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举措,基础保障条件能够保障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为加强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还成立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管委会,该管委会将全面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在项目政策与管理上,学校将结合各实验区项目的实际,采用个性化的建设目标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立项建设的实验区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和期满验收评估,以此加强对实验区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以“宁波大红鹰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成果”为其冠名,并将之作为推荐市级及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候选项目,同时根据项目类型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大力推广。

      目前,这一管理办法正在全校逐步推行,有关分院根据本单位已有建设基础正积极准备相关申报工作,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将于6月份前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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